團險意外綜合保障計劃
團體意外綜合保障計劃
團體保險是指由企事業單位或其他團體作為投保人,以其雇員或成員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投保,由保險人簽發一張總的保險單,保險人在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后對被保險人提供保險金給付的一種人身保險。團體保險的作用: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雇主和員工可以從容、有序地轉移風險、回避風險。
- 一、產品特色
1.時時刻刻 意外保障
2.團體福利 激勵員工
3.低廉保費 保障全面
4.合理賠付 減輕負擔
5.優化成本 財務穩定
二、保險利益
保障計劃 |
套餐A |
套餐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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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責任 |
意外身故 |
20萬 |
6萬 |
意外殘疾 |
20萬 |
6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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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醫療 |
2萬(每次免賠100元, 90%賠付) |
6千(每次免賠100元, 90%賠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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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 補貼 |
50元/天(不含重癥) |
30元/天(不含重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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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 |
1類180元 |
1類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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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類230元 |
2-3類1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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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類450元 |
4類2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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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齡 |
16-60歲 |
16-6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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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份數 |
1-3類2份,4類1份 |
1-3類5份,4類4份 |
三、補充計劃
公共交通意外 |
飛機意外 |
20萬 |
火車意外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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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船意外 |
1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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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車意外 |
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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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 |
60元 |
四、投保規則
1. 投保對象: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合法團體中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學習的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作為投保人,集體投保團體保險。
2.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為16-60周歲,續保年齡可放寬至65周歲。
3. 投保人數不得低于投保單位在職員工總人數的75%,1-3類職業,最低投保人數5人,5-8人的必須全員投保,4類職業的最低投保人數為20人。
4. 套餐中可以選擇購買公交意外保險責任,其他的險種組合是固定搭配的,只能整份購買,不允許拆開銷售。
5. 套餐A1-3類職業最多可購買2份保障,4類職業最多可購買1份;套餐B1-3類職業最多可以購買5份保障,4類職業最多可以購買4份保障。
6. 該保障計劃是一年期的,不接受一年以下短期投保。